【信息时间:2024-01-29 阅读次数: 】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公安局技侦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eegz00014
原公告日期:2024-01-17
肥西县公安局技侦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答疑2
(项目编号:2024aeegz00014)
一、“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本公司的项目经理有“东至县舜城新区省示范高中项目门窗工程”装饰业绩问是否属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回复:业绩类型属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还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1、六层地面施工图填充不一致部分标注均为塑胶地板,是否标注错误?
回复:标注无误,平面示例有误,以标注为准。
2、清单中未见“地砖楼梯面”项目,是否以展开面积计算在“块料楼地面(800*800仿大理石地砖)”项目中?
回复:楼梯部分的面层改造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3、清单“水吧台”及“水吧台吊柜”项目工程量中未包含四层健身房内水吧台,请明确四层健身房内水吧台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二层“警官之家”图示柜体未见清单项目,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平面: 立面:
回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量已包含在清单第171项成品书柜内。
5、“成品衣柜(含柜门)”项目中柜体高度为多少,图纸及清单均未标注,请明确。
回复:高度2.6米
6、四层、五层图示“换衣柜/凳”未见清单项目,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在
7、清单围墙改造分部中第3、4项计量单位是否有误?
回复:无误
8、大楼外立面改造分部中第57、58、59项工程量偏差较大,其中:
第57项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应为:1675.91㎡
计算式:421.43-(0.9 2.325*6 0.72 1.86*5 3.6) 185 148-0.72-1.86*5 (133.9-51.2-14.1*2)*25-(0.45 1.163)*20-1.163*20-3.72*40-1.837*4-5.88*8-119.42-24.4=1675.91㎡,清单量只有900㎡
第58项铲除涂料面层,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应为:1002.77㎡
计算式:1346-(0.45 1.163)*15-1.163*50-1.837*10-5.88*9-3.72*50-3.6=1002.77㎡,清单量只有420㎡
回复:按招标清单工程量计入,中标后现场施工以图纸为准,因涉及造价金额较小,后期不予调整,考虑在综合报价内。
9、大楼外立面增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空调板未见清单项目,是否为漏项?
回复:混凝土结构空调板已优化为空调钢支架,详见安装工程。
10、每一层卫生间洗手盆处预留了小厨宝,但图中无热水管,是否为漏项?
回复: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仅需考虑预留插座。
11、有部分电缆图纸标注引自变电所,请问变电所距离本项目大约距离是多少米?
回复:详见补疑安装答疑第7条。
三、肥西县公安局技侦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的招标范围:原户政大厅内部改造、外部翻新;原户政大厅及大楼屋面防水翻新;大楼外部真石漆翻新、门窗更换、幕墙清洗、原空调拆装、入口台阶及门厅改造、内部地面、墙面、顶面翻新、水、电、消防、弱电配管预埋等其他内容。此项目施工内容多为维修改造。但是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我单位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业绩,施工内容与本项目的施工内容相似, 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回复:若经过评委会评委,贵单位所提供的业绩内容确实与本项目的施工内容相似,则视为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肥西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肥西县公安局
联系人:祁宏伟
电话:19855199959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朱启杭
电话:0551-68825007
2024年1月29日
0天0小时34分2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