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2-13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严店乡引江济淮安置点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1aeebz00502
原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4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严店乡引江济淮安置点项目(二期)工程监理答疑1
1、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本项目拟派部分人员为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医保,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医保缴纳证明材料是否可等同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并认可?
答:认可
2、招标文件中关于付款方式修改为:所有地块地库施工至完成一半工程量时付至应付款的5%;所有地块施工至±0.00并完成地下车库结构付至应付款的15%;所有地块主体结构完成一半结构层,付至应付款的25%;所有地块主体结构全封顶付至应付款的40%;所有地块完成单体楼内外装饰装修、水电气施工、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拆除付至应付款的65%;所有地块完成总体室外配套工程付至应付款75%;工程环保、规划、城建档案、消防等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备案付至应付款的90%;结算审计完成无争议后付至结算价的97%,3%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无争议后15日内向付款部门申请支付完毕(无息)。监理延期服务费用不予考虑。
备注:
1、应付款计算依据:以房建总包施工合同价为计费额计算得出监理费,再乘以60%,作为过程分期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2、监理结算价:监理最终服务费结算价以项目实际监理范围内经监理、审计单位及发包人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作为计费额,参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颁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费规则,计算得出的监理费乘以60%作为全部服务费。
3、中标人在领取进度款前须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中标人延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城改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0551-65697659
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宝成路与天海路交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 0551-68852527
肥西城改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