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2021aeefj00377-001
二、合同名称:花岗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1aeefj00377
四、项目名称:花岗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同甲方编号:11340123003008219l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合铜路交口南100米
ag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13856069092
供应商(乙方):安徽欧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91340200ma2mqrmr7d
地 址:湾沚镇芜湖通航创新园5号楼807室(南湖路与经二路交叉东北角)
ag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177565494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花岗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设计规模2000吨/天,日处理保底水量按设计规模的85%计算,即1700吨/日,不足1700吨时按1700吨计算,超出时按实际水量计算,但计费上限基数不得高于2000吨/日。
主要标的数量:1700吨/日
主要标的单价:2.88元/吨
合同金额:420.4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2.1 服务名称: 花岗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服务 ;
1.2.2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内;
1.2.3 服务质量:合格。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 (大写:人民币元)
(合同总价按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日处理规模及服务期限计算,详见1.4.2服务价款计算方式)。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 日处理规模 服务期限
1 花岗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服务 2.88元/吨 设计规模2000吨/天,日处理保底水量按设计规模的85%计算,即1700吨/日,不足1700吨时按1700吨计算,超出时按实际水量计算,但计费上限基数不得高于2000吨/日。 暂定2年(730天),项目服务保底时限600个日历天
2
3
……
4 合计 ¥ / 元
1.4付款方式和服务价款计算方式
1.4.1付款方式:按季度考核、结算、次季度第一个月月初核拨;合同期最后一个季度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暂不予支付,尾款待全部设施、设备撤场,原状恢复场地并达到验收标准,协助采购人做好善后工作后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应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1.4.2 服务价款计算方式:服务价款=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日处理规模*服务期限;(1)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为2.88元/吨;
(2)日处理规模:设计规模2000吨/天,日处理保底水量按设计规模的85%计算,即1700吨/日,不足1700吨时按1700吨计算,超出时按实际水量计算,但计费上限基数不得高于2000吨/日。
(3)服务期限:暂定2年(730天),项目服务保底时限600个日历天。
服务时间不足600天时按600天计算,中标服务费按近3日平均水量、单价按投标单价相应核减综合污水处理费,即服务价款=投标总报价(暂定)-近3日平均水量*投标单价*〔730天(两年)-600天〕;
服务时间超过600天但不足两年的,服务价款=投标总报价(暂定)-近3日平均水量*投标单价*实缺天数(如服务时间700天,则实缺30天);
服务时间超过两年时,服务价款=投标总报价 每日实测水量*投标单价(逐日累加),直至合同终止。
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暂定至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2 服务地点:肥西县花岗镇
1.5.3 服务方式:一体化污水设备应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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