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2-09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高店乡长镇安置点建设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1aeebz00026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 1
项目名称:肥西县高店乡长镇安置点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2021aeebz00026
1、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本项目拟派部分人员为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医保,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的医保缴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0条执行。
2、招标文件p48页评标办法中“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举例较为模糊、不很全面,该奖项是否还应包括“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答复: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
3、若拟任总监承担的大型建设项目,其中含有已完成建筑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的已竣工建筑工程(不含厂房)施工监理业绩(本人在此项项目任职总监),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和对应满足评审指标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否予以认可并赋分?
答复:不认可并不予赋分。
4、招标文件p48页评标办法中“1、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拟任总监(须在项目中任职总监)监理的建筑工程(不含厂房)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其时间是否以颁奖时间为准?
答复:以颁奖时间为准。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高店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附件: